第二百三十六章 三件事(2 / 2)

是出口的商品,必须经由具备出口资质的公司售卖,未取得出口资质的公司若是出口商品,将会被处以商品价值百倍的罚款,严重者甚至会有牢狱之灾”!

说实话,当时售货员的话,每个字他都明白,可是连在一起却一句也听不懂!后来经过了解才明白什么叫《商业法》、什么叫出口,什么叫公司等等,才明白为什么明明谁都可以买的玻璃却不能卖给自己!

这是第一件令他郁闷和憋屈的事情!

第二件事呢,是发生在他到了长安之后的第三天,在询问清楚要在哪里能够购买到水晶玻璃镜子之后,他便与同伴来到了名叫“聚宝楼”的地方。本来是想买镜子的,可是一进门就看到了令他惊讶的差点当场昏过去的场景!

只见一个个书架之上,整整齐齐的摆满了各种书籍,而且还是上等白纸制成的书籍。更重要的是这些书籍居然是公开售卖,价钱最贵的也只有不到十贯钱!想他倭国至今不要说是洁白入雪,平滑如镜的白纸了,就连发黄发黑且粗糙无比的麻纸也只有贵族才能偶尔用用!

正当他惊喜万分的准备大肆购买之时,却再次被售货员给拦住了!

有了买水晶玻璃镜子的经历,他没有与这名售货员嚷嚷,而是很有礼貌的询问对方书籍不能卖给自己的原因!

售货员的给出的解释同样是他并非大唐之人!虽然“聚宝楼”具有出口资质,但是玻璃与书籍不同,《专利法案》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到任何技术类的书籍或记载技艺的东西,一律禁止售卖、流传到大唐以外,若是发现有人将大唐的技艺传给非大唐人士,最高刑罚可能会掉脑袋的!

所以,他只能恋恋不舍的将那些记载有各种农业技术和工艺技术的书籍放回去,只买到了一些佛经、道家经典以及儒家经典等书籍。

第三件,也是最让他郁闷和憋屈的一件事是发生在他到了长安之后的第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