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章 两份合同(2 / 2)

但前些时间,他看过音易平台推出的横幅,庆祝《不醉不会》的订阅量突破5000万。

按照一个订阅0.5元,那《不醉不会》这首歌的销售额,就已经突破2500万元了。

而苏昱和江弦歌之前就有过协议,就是《不醉不会》这首歌在数字音乐方面的收入,他是可以分到四成的,也就是1000万。

比起第一份合同的3亿以上,这1000万的收入,也不算多,但这只是一首歌的分成,而且仅仅只是数字音乐方面的销售,以后收录到专辑后,还会有额外的版税。

所以,这两份合同,都是相当诱人的,也没有其他附带条件,只要签上名字就可以拿到这些钱了。

对于苏昱来说,他当然是非常喜欢钱了。

前世,穷困潦倒的他,对钱就是最敏感的,也非常喜欢赚钱,越多越好,再多都不会嫌多的,但喜欢钱归喜欢钱,他也是有自己的原则。

《忽然之间》和《盛夏的果实》,这是苏昱用来还人情,当时就决定赠送给江弦歌,根本就没有想过收钱的,现在自然也不会因为看到这两首歌的销量好,就想要来分钱,他可不会有这种想法。

哪怕,这是江弦歌主动提出来的,但他也不会就此接受的,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他是不可能会改变的。

苏昱喜欢钱不假,但也不代表他会为了赚钱,就放弃一些原则。

毕竟,上一辈子,他那么穷困潦倒,都没有想过放弃原则,而这一辈子,他拥有那么好的家境,根本不需要为了钱而烦恼,那就更不会这样做了。

所以,在看完合同后,苏昱没有签名,反而直接推出去,并且说道:“我不会签的。”

“为什么,你是不是觉得合同有问题,你觉得有哪些地方需要修改的?”江弦歌问道,她还以为他是对里面的协议不满。

苏昱摇了摇头,说出了自己的原因:“没有,只是之前我已经说好了,这两首歌是送给你的,我就没有准备过收钱,所以也请你不要让我为难。”

送就是送,送出去的东西,哪里还有再收钱的道理,这也算是他的一个坚持。

因此,苏昱才不会在这合同上签名,就是不想为了钱,而放弃一些原本坚持的原则,他觉得现在的自己根本不需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