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我太难了(两章合一)(2 / 4)

如何,根据律例,那要是想给万禀义定罪只剩下一条,罪犯的口供。

口供在这里极其重要。

想必也是古代刑讯逼供是合法的原因之一。

所以说,没有被告人供认不讳,拿不下万禀义本人口供,又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是硬羁押万禀义,闺女说的对,就等于是将他宋福生的小辫子递到万家手里。

万家不是普通人家。

众所周知,万家是能顺着关系告官员诬判的,甚至,黄龙府的官员为了跪舔柳将军都会主动插手问责。

咱别才来,再被对方反咬一口,打道回府。

白玩。

那咋办?

万禀义又不是缺心眼,他能别人说啥就认下吗?

所以,宋福生的心里,眼下只剩下一招,就是将所有的帽子趁乱都向万禀义头上扣,都试试,看看能认下哪个就认下哪个。

只要认下一个,哪怕不是什么刑罚极重的恶罪名也行。

这样才能合理合法的长长久久羁押万禀义,并且还不会被任何上级和其他官员抓住自己小辫子。

谁来命令也不好使,认罪了。

至于觉得罪名太轻,只要扣下人就中,换现代的话说,可以从长计议,先羁押着,再补充侦查。

宋福生瞟眼吕县丞,又瞟眼秦主簿。

节奏很重要,没看下面那位一口一句我我的,连句回大人也不说,他都没有吱声嘛。

“万禀义,本官问你,那些指证你的人,你认得吗?”

“我不认得。”

“你确定?”

“我……”

宋福生没给万禀义再回话的机会:“带人证。”

死了劫匪婆娘重新来到公堂之下跪下:

“大人,民妇真见过万禀义,就年前他还来与我家收钱。

当时,民妇的夫君还特意让民妇准备了下酒菜,说万巡检吃不吃酒是一码事,要准备的、

民妇家里的一位婆子和两名烧火丫头当日也都有见过万巡检出现在家中,大人不信可以叫来审问。

对了,还有邻居关娘子也见着了,她恰好来家给民妇送鞋样子。其实,不止关娘子,附近的邻居也都心知肚明民夫的夫君与万巡检走得近。”

宋福生重新问道:“万禀义,你不是说你不认识吗?要本官这就命人带来新人证当堂对峙?”

万禀义脸色通红,气急道:

“好,就算我认识,我只认识那一个。我认识,我就派他们去干劫你之事啦?再者说,我要是让他们去劫你,真谋害朝廷命官,不是该我给他们银钱,让他们去给我办事然后办你?刚才这娘们说什么,你没有听见?”

吕县丞忽然闭了下眼,第一反应就是:完了,蠢货。

果不其然,宋福生眼冒精光道:“好,承认收银钱了,你受财枉法?”

“谁枉法?不是在说我谋害你的案情?我在告诉你,她的供词更能证明我没有。你从见到我,就扣我屎帽子说我要杀朝廷命官。”

宋福生站起身,“不,本官在问你银钱,你受财了,堂上的所有人都听见了,记下。”

“我……”万禀义本能的看向吕县丞。

而此时吕县丞不得不将这一条亲口承认的口供记下。

万禀义没有及时得到提醒,只能气急败坏喘着粗气道:“我没枉法!”

“那你就是受财不枉法罪。”

吕县丞硬着头皮,再次打岔。

这次发声,吕县丞心知会搭上自己至少三年毫无作为,至少三年要受宋福生牵制,要低头的,这属于小辫子。

但是两相对比利害,也要先保这蠢货:“大人,属下不才,受财不枉法是指求对方办事,给了对方财务,而对方属于收钱扔回合理办事,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