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2 / 2)

压着一百二,而在没有摄像头的路段,又偷偷飚到一百五六。

思路有了,主题也有了,又是写自己的亲身经历,那么,接下来的内容就好写多了。

冲了一杯速溶咖啡,打开台灯,摆正键盘,美木子静下心来,开始码起正文来。

&nrd文档,最上面一排,写下了这篇长文的标题《x爱日记》!

对,就是这么赤裸裸……

她准备以自传体加日记的形式,来写这篇连载长文。

因为这样的文体,显得更真实,一些细节也更容易写得有代入感。

“那年,我刚刚十九岁,痴迷摇滚,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一些羊城地下摇滚圈子里的一些歌手。其中有一个,当时在地下摇滚圈子里已经小有名气,现在已经成了正儿八经的签约歌手,名气还不小,大家应该都听说过胡xx这个名字。我和他的故事,就发生在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

写这些东西,美木子真的是思如泉涌,记忆如潮水般地涌了上来。

键盘“啪啪啪”的响声连成了一片。

等她停下来准备歇口气喝点咖啡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写了上万字!

看了看时间,都快十二点了,自己竟然一口气写了快三个小时,时速达到了三千多字每小时,这效率……

平时写稿子时一天能挤出来两千字就不错了。

看来,自己还是挺有写作天赋的嘛,美木子得意地想道。

把已经凉了的咖啡一口气喝完,美木子开始把文档拉到最上面,自己读一遍,检查一下错误。

过一会,可是就要发上去了,出于做编辑的习惯,她不能忍受自己的稿子里有错字病句之类的东西存在。

也做了几年编辑了,美木子当然明白很多写文章的技巧,例如开篇要吸引人,这是留下读者的要素。

所以,她开头抛出的就是猛料。

那个摇滚小明星,还算有点名气的,基本上大部分人无论有没有听过他的歌,但这个名字还是熟悉的。

美木子就从她众多的“回忆”中,先把这个挑了出来,放在开头。

至于写了人家的真实姓名,会不会对别人造成什么影响,美木子压根不在乎。

她就不信了,对方还敢否认?

实打实发生过的事情,她又不是在胡编乱造。

如果对方真和她撕逼起来,那美木子求之不得,因为刚好可以借那个机会,把自己的脸谱炒作一下啊。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