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九章:殖民和开拓(2 / 2)

王”要求所有的正兵得到股票后一定要坚决持有,在达不到三倍以上收入之时万万不能抛售,急需要用钱之时可以抵押给“四方钱庄”贷款。

这些消息都是事实,“海外发展”运作模式等同于荷兰人、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发财大大的。

因此黄汉以配售的模式给予所有的正兵五十股、卫所军三十股,将佐按照级别可以购买一百至一千股不等,再要多买不可以,只能够去二级市场加价购买。

如果“红旗军”正兵、卫所军没有如此多的闲钱也不要紧。

普通军人凭借腰牌号码登记,无需抵押,“四方钱庄”最多可以放贷一百块银币。

这不是盲目放贷,军人具备偿还能力,军饷每年最起码能够到手十块银币,阵亡抚恤、伤残补助不低于一百块银币。

以后还会多出一份收入,那当然就是从“海外发展”得到的红利。

黄汉做出硬性规定,“海外发展”每年获取的利润一半用来扩充实力,一半用来分红,保守估计,股东、股民每年到手一两成红利不成问题。

为了拉更多大明达官贵人入伙,明明“红旗军”体系就可以消化掉所有的“海外发展”股份,但是黄汉还是给大明体系留了一千万股。

为了吸引更多大明有钱人上钩,黄汉也给了一些限制,每个人购买上限是一千股,给田弘遇批了条子,他可以购买一万股。

其实因为连续不断吸收资金,许多大明资本已经流入“红旗军”体系,再次吸纳一千万两银子有一定难度。

然而就是因为限购的消息被无限扩大,导致太多中小投资者认为奇货可居,彻夜排队购买,又吸引了更多游移不定的投资人,最后终于再次演变成为一股难求。

有了三千万块银币的资本注入,从龙武水师中会拆分出三百艘战船、商船、补给船划入“海外发展”,这支武装专门用于殖民和开拓。

当然,打劫私掠船、海盗船、他国战船、武装商船也是“海外发展”的创收项目之一,掏海盗的老窝,拔掉西夷殖民者的城堡也是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