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二、真峻(2 / 3)

好了,当当当,你看。”小女孩从身后掏出一大束格桑花,花语取至怜取眼前人:“等下哥哥你就把这个送给漂亮姐姐,鲜花赠美人,美人一见倾心”。

“我…我…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家妹子会准备得如此彻底,青年的脸布上满满无奈之色,只能认命陪她胡闹一番。

“叽呀”厚重的实木门从里面推开,发出不大不小声响。

“哥哥,漂亮姐姐出来了,记得要好好加油,我未来的嫂子交给你了。”小女孩褐色眼珠子咕噜噜转动着,将手中那一大束格桑花塞在男子怀中,连忙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请问你们找我有事吗?”刚午睡醒过来的林朝歌半披散着头发,其余发丝仅用一根竹簪固定着,宽大的墨灰色袍子月发衬得肤色白亮就跟他们洁白的哈达纯洁无暇。

暖阳半斜,斜斜打在一头墨发上,衬得如一段上好绫罗绸缎,冰冰凉凉。

青年的脸刷的一下红了个彻底,握着花的手无处安放,幸亏皮肤黝黑,令人看不清。

他本以为吴林首领带回来的在如何都比不过邬堡一枝花 ,谁曾想是自己坐井观天,二者完全没有可比性,简直一面了然,青年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脏在胸腔疯狂的跳动。

”你来找我有事吗?”林朝歌再次试探出口,这么一个人杵着她院门口,很难令人不浮想联翩,她来邬堡不过几日,明来暗里献殷勤的不知凡几,以为又是一个无事献殷勤的好色之徒,当即拉下脸。

“我就是想着今日的格桑花开得格外漂亮,特意摘来送你。”腼腆着递过去。

“哦,谢谢。”伸手接过。

“那个我叫胡力士,我是这片邬堡最强壮的勇士”。

“嗯?”然后???大哥你是打算要直接求婚还是干啥子?林朝歌捏着手上的花强忍着砸过去的冲动。

“你很漂亮,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做我未来孩子的阿玛。”胡力士涨红着脸,一段话说得结结巴巴荡气回肠。

“哦。”林朝歌听完连手里的花都觉得不香了,甚至面目丑陋。

“我今年二十,家里还有一个十一岁的妹妹,我家有上千头牛羊还有 ……”。

“啪”胡力士的话还没说完,就见一大束刚送出去的花直面砸在他脸上,门锁在一次重重落下,他倒认为没有什么,反倒一直摸着脑袋傻笑不停。

长得好看的美人脾气一般都大,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简直比苏满儿漂亮多了,他家小妹这次没有骗他。

林朝歌关门落锁,一个人在房内来回踱步许久,伸手摸了把自己的脸,暗恨咬碎一口白牙,美丽的容颜给她带了无穷好处,同样也会带来麻烦,何况还是在一个完全没有任何相识好友的陌生之地,更是举步维艰。

每日里除了不少见到她容貌之人的狂蜂浪蝶,还要防止半夜会不会有人偷偷翻墙进她院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行,她决定了自己要找个看门的,还要买一条看家护院的老黄狗,狗好找不过人呢?不过找谁呢?

脑子灵光一闪,正好想起昨晚上阿其如说得那个真峻,这不就是现成的吗?何况人家现在孑然一身,加上她自是不怕更不相信克死的无稽之谈。

她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林朝歌带上毡帽,悄悄地从后门走了出去。

那人的位置很好找,只不过每当一个问道人都听到她要去那里找谁,当下纷纷劝说那小子邪门,林朝歌只是笑笑不说话,废话,要不这样怎么能挡住一群狂蜂浪蝶。

阴森无落脚的肮脏巷子,里头终日无阳光照射,阴秽青苔藓斑肆无忌惮生长,硕大的老鼠蟑螂不怕人在脚边走动觅食。

这处儿连最落魄的乞丐都不愿踏足,林朝歌很难想象一个小孩子在这住了如此之久,迈过污浊的大小水坑,捂着鼻子强忍冲天恶臭,终在最角落尾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