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七章 童年的囧事(2 / 3)

勤快的人未必能挣到大钱,嫁给赵大纲都快二十年了,从来没有过上富裕的生活。

反正就是属于那种刚好温饱的那种,甚至有时候孩子读书,都要去借一点钱过日子。

不过叶小琴倒是没有什么后悔不后悔的,毕竟现在普通的老百姓的日子不都是这样的吗?

饿不死,也都冻不着,有穿的,也有房子住。

就是不要去跟有钱人过的日子比,人是不能比的,这一比的话,就会气死人的。

“姐,要不让姐夫到南方上班。”叶荣耀说道。

叶荣耀现在日子过的很好了,也有钱了,想帮自己姐姐一家子过上好日子。

“你不生你姐夫的气了?”

叶小琴问道。

以前自己这个弟弟跟他姐夫可是很难处在一起,在一起很容易吵架。

“他是我姐夫,我生他的气干嘛啊!”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以前叶荣耀跟自己吵归吵,倒是从来没有生过自己姐夫的气。

毕竟自己姐夫也是为自己好,只是叶荣耀不习惯被人管束,所以跟他吵而已。

“还是算了吧,你也不是不知道,你姐夫的倔脾气!”

叶小琴想了想后,摇摇头说道。

现在叶小琴也知道自己弟弟很有钱,是一个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长,在家里靠雇村里人种地挣钱。

可是要自己老公在自己弟弟手下干活,以这么多年了自己对他的了解,叶小琴觉得自己的老公是不会答应来叶荣耀下面公司上班的。

有时候,这男人要起面子来,可是很倔的。

这要让自己的老公,到以前一直看不起的小舅子的手底下干活,这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

虽然叶小琴有些心动自己弟弟的提议,不过还是拒绝了。

虽然现在自己家的日子过得清苦了些,但也挺好的,最起码一家子过的很高兴,到没有必要让自己老公闹脾气。

“姐夫的脾气跟我一样,都倔强很。”

叶荣耀点点头说道。

虽然跟自己姐夫接触的次数少,每次接触大家都非常地不愉快,不过叶荣耀还是清楚自己姐夫的,跟自己一样,是一个倔脾气的人。

有时候,就算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愿意低头的人。

要是在混乱年代,绝对是英雄人物。

可惜在这和平的年代,就只能当劳苦大众了。

以前的叶荣耀,总是埋怨自己生不逢时,要是自己处在动乱的年代,怎么地也是一号英雄人物。

当然,这只是叶荣耀年轻的时候的幻想。

不过自从叶荣耀结婚了,娶了柳箐箐这么一位绝色的美女老婆后,就在没有做这样的英雄梦了。

只想着怎么守住自己这位天仙般的绝色老婆。

可惜以前的叶荣耀真的太普通了,除了打架厉害外,其它的基本上是一无所成,最后叶荣耀的父母的离去,让叶荣耀干脆自暴自弃了。

要不是“懒人系统”的出现,叶荣耀的人生就是另一种光景了。

“要不,姐姐你和姐夫来南方开店好了。”

柳箐箐提议道。

自己男人跟他姐夫合不来,柳箐箐是知道的。

每次两人在一起,都彼此互看对方不爽。

不过那时候,自己男人确实混蛋,不过现在自己男人也好了,相信姐夫应该不会对他有意见了。

至于让姐夫在自己的“慈善基金会”上班,确实有些不妥,毕竟要是有什么事情,自己男人还不能说道。

要不然,两人弄不好还会吵起来。

所以柳箐箐觉得还是出钱给姐姐和姐夫弄一个店面,让他们开店做生意好了。

“开店,这要好多钱啊,我家哪里有那么多钱开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