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戏骂(2 / 2)

文章,号称“依法治国十三论”,极大地声援了《民国日报》的行为,并把这一事件及其处理上升到治国的高度,羸得国内数百家媒体的共鸣。

张汉卿在论述中认为,撇开是非正错不论,允许民众骂街是政|府进步的象征,民国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就体现在这个方面。只要不是诽谤,政|府应该谦虚地倾听民众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不明真相的民众或片面的说法,不应该动辄得咎,而是引导和劝诱。因为随着大政|府时代的来临,原本三权分立的行政权越来越膨胀,而立法权在国内尚属泊来品,缺少一定的民间基础,完全是自上而下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报纸就是民众的喉舌,就是声音,就是民意,是百姓监督政|府的重要形式。

在他看来,总统是人,记者是人,普通的百姓也是人,大家都是中华民国的公民,都有权利对国家的发展、行为、政策和战略提出自己的见解。美国之所以被认为是皿煮的象征,就是美国人可以随骂总统。后来有句笑话说:“中国人认为骂美国是爱国,美国人也认为骂美国是爱国,在这种情况下,中美两国人民终于找到了共识。”

美国人总统,报纸可以骂,国会可以骂,甚至上届总统也可以出来骂,非骂得你体无完肤不可。当然这种骂不是泼妇骂街,而是对其言行的抨击。当然总统也要表现出豁达的态度,要笑迎唾沫,以理服人,这是一种文化。

中国古代就有这种文化,但主要是以官员的内省行为作为修身养性的一部分。《旧唐书》中有写到武则天时的宰相娄师德的弟弟被朝廷派去守代州,在上任前向他辞行,他教导他的弟弟遇事要忍耐。他弟弟说:“有人把痰吐在我脸上,我自己把它擦干就是了。”娄师德说:“还不行,你自己把它弄干净,是想躲避别人的怒气,应该让它自己干了,才算能忍耐。”

难道社会发展到二十世纪,中国人民的道德观、法制观还不如古人吗?一个政治人物,如果没有接受不同意见的涵养,很难相信他能有一颗公心来服务国家和社会。也许这种调侃不合时宜,但是毕竟在某种程度上给政|府以约束,将对中国未来的司法公正与独|立奠定牢固的基础和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能否代表了中立的第三方,独|立地作出对公民与政|府单位纠纷的裁决,是司法独|立的真正体现。而作为强势的政|府单位,是否真正尊重司法独|立,体现在能否降下身段,像普通民众一样坦然坐上被告席或原告席,接受司法机构的质询。从这个意义上讲,《民国日报》大总统诽谤案有指标性的意义。

张汉卿的话犹如一阵春风让国内无论是新闻界还是法学界都感到愉悦。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啊?怎么能够归纳出如此高度而又如此明理的对媒体界的正面态度?他们对这位东北少帅的见识和学识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