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危险(3 / 4)

可以带媳妇进县城,也找份工作,金牛拒绝了,不想当工人,就乐意种田侍候庄稼,要当新时代农民,从土地里干出成绩,怎么样,有志气吧?”

沈誉问:“金牛不去县城,包大队长怎么说?”

临水电站正在建造当中,沈誉其实打算好以后找关系让孟金牛去电站工作一段时间,从基层学习历练,一步步往上走,没想到金牛都不肯进厂当工人,说不定也不愿意去电站。

“包大队长非常高兴啊,他说他有接班人了,以后这个大队长之位就传给金牛哥了。”

三个人都笑起来,孟桃却知道,金牛老实厚道,能吃苦肯下功夫,还愿意学知识,他认定了要走这条路,必然也能干得好,将来会是最先富起来的新型农民。

孟桃笑道:“由他吧,人各有志,说不定以后临水村的崛起,就靠他了呢。”

“没错,很有可能,我看好金牛。”

停顿了一下,孟哲翰从随身皮包里掏出一个十分小巧的皮套,约莫巴掌大,他看了看孟桃,把皮套递给沈誉:“桃桃射击不及格,现在又不能练习,怕会吓着肚子里的宝宝……出门的话就带着这个吧,比较轻巧,配了消音器,放手袋里不打眼也不碍事。”

沈誉打开皮套,从里面取出一把小小手抢,精致漂亮、乌黑铮亮,泛着金属光芒,他仔细检查了一遍,递给孟桃:

“随身带着,防备万一。”

孟哲翰点头:“你虽然有身手,力气比普通人大,但谁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意外,热武器时代,子弹比拳脚来得快,拿着这个防身比较稳妥。”

孟桃拿在手里观赏了一下,孟哲翰带她去基地训练时接触过各种长短抢,沈誉也带她看过私人武器库,这么精巧的小手抢第一次见,沉甸甸但很贴手,真的非常漂亮,孟桃向孟哲翰表示感谢:

“谢谢哥,我很喜欢,我会保护好它。”

孟哲翰笑:“小傻子,把它给你,是让它能起到保护你的作用。”

“我明白。”

孟桃把小抢放入皮套扣好,连同子弹夹消音器一起收进背包里,随口问:“孟文馨跑了,她们现在是丧家之犬,急着往境外流蹿,为什么你们反倒担心那些人跑到京城这边来,有这么容易得逞吗?”

孟哲翰答道:“文蓝文馨的性格,和慕容盛杰太像了,逼急了穷凶极恶,像疯狗一样什么都做得出来……我们拉起了一张天罗地网,文馨那伙人轻易跑不掉的,所以需要提高警惕,防备他们玩灯下黑。”

孟桃:“懂了,我知道怎么做了,放心吧哥。”

接下来沈誉和孟哲翰谈到他母亲徐佳,孟哲翰说目前为止,真的找不到半点头绪,根本不知从哪里入手查探,和徐恒铠通过气了,打算等他忙过这阵,一起去把田志高提出来,再重新详细问一遍。

沈誉沉吟着点了点头。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孟哲翰要去机场,对孟桃说道:“那就先这样,我得赶回d省,下个星期重阳节回来,和你们一起去红柳镇。”

“我们要去几天的,你没有空吧?”

“有的,我攒着假呢。”

“那行。”

挥手道别,三人各走各的,孟哲翰去机场,孟桃让沈誉自去上班,她和小旺财要逛会街,溜个弯再回家。

却没想到逛着逛着,竟遇到了熟人。

顾盼盼躲在街转角探头探脑朝前面张望,孟桃站在她身后也看了看前面,这条街冷冷清清,或许时间段不对,就没什么行人,两边有商店,但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不知道顾盼盼躲在这看什么。

孟桃正疑惑,忽然听见争吵声,是一男一女,似乎还拉拉扯扯,女的尖声喊:你放手,我要喊人了!

男的嚣张道:你喊,再大点声喊,我看谁理你?今儿这是我的地盘知道不?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