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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超级警察 我唐 3695 字 2020-10-30

城东分局会议室,在坐的办案人员,肖然有的认识,有的见过一两面,但绝大多数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对于肖然的名字,城东分局的许多同行们却是早有耳闻,现在同坐在一间会议室内,不少人都在好奇地打量着肖然,想看看这个帅到一塌糊涂的小年轻和他们相比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人都到齐之后,内勤人员首先通报了今天早上这起被命名为‘8.09’凶手案的各方面调查进展。

“8.09案,现查实死者名叫刘晨,女,我省瓯州市人,现年26岁,未婚,无业。”

内情念道:“经法医尸检后确定,刘晨死因为机械性窒息,致死工具为4安全绳索,令在死者脖颈部发现有手臂夹扼痕迹,判断是凶手在杀人前曾用手肘夹住死者的脖子,以此控制死者的行动能力。”

“在对该痕迹分析之后,判断凶手应为男性,手臂粗壮,应是有长期进行锻炼或有从事过相关体力工作。”

“死者死亡时间为8月8号晚9点左右,尸体表面没有被侵犯的痕迹,死者手包内的相关证件、现金、手机、银行卡等放置完好,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

“在对现场仔细勘察后,并未提取到指纹、毛发、唾液、脚印等痕迹,但在死者脖颈的绳索与死者所坐的椅子椅背处,分别提取到了棉纱和尼龙等材料,由此判断,凶手在作案时是戴着手套与鞋套的。”

顿了顿,内勤接着汇报:“由于案发现场所在的城中村比较老旧,缺少监控设施,所以只调取到了城中村周边各路口的监控,但这些监控探头并未能对此城中村各进出口进行全部覆盖。”

“侦查人员在对案发现场周边群众初步走访后了解到,因为昨晚下着大雨,并没有人察觉到现场平房内发生的响动,而且现场周边的住户多为流动人员,也没有人认识死者,现在亦未发现相关目击证人。”

“不过我们的侦查人员在找到该平房的房东之后,了解到死者刘晨是两天前刚租下的那间平房,这是该房东的租赁合同。”

内勤人员在显示屏上调出侦查人员所拍摄的房东所持有的租赁合同,但是合同上的租赁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却都不属于受害人刘晨,而是属于一名叫‘闫从巧’的人。

“通过租赁合同上的联系方式,我们找了这个名叫‘闫从巧’的女子,她是刘晨的好朋友,也和我们确定了,这间很旧的平房就是死者刘晨帮她租的。”

内勤人员继续说道:“闫从巧回忆说,她和死者刘晨最后一次通电话是在昨天(8月8号)傍晚六点左右,这一点在死者刘晨的手机通讯录中已经证实,刘晨当时和闫从巧说了帮她所租房间的地址,还说晚上会过去帮她收拾收拾,让闫从巧今天过去住。”

“通过闫从巧,我们找到了刘晨的住处,在其住处,我们发现了一个使用过的安全套,其内的遗传物质已经送去技术中心进行提取比对了。”

在闫从巧哪里,侦查人员了解到,刘晨近来并未与人发生过矛盾,而且刘晨一个月前从某会所岗位离职后,近来一直在寻觅一份称心的工作。

闫从巧还了一个重要消息,那就是在昨晚,刘晨告诉她出租平房所在的地址时,曾兴奋地和她透漏,说有个姓荀的老板,已经答应为其一份优渥的工作。

至于刘晨口中所受的荀老板究竟是谁,闫从巧不得而知,不过据她推测,应该是刘晨在会所中认识的。

不过好在受害者刘晨手机内的通话记录以及聊天记录都保存完好,侦查人员很快从刘晨的手机中找到了那位荀姓老板。

城东分局刑侦一中队中队长沈曲亮,指着显示屏中的那个看起来有些气场的老头,不怀好意地笑道:“这个人就是那个荀姓老板,全名荀或,男,62岁,我市人,在我区经营着一家商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