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好战分子(2 / 2)

我不是超级警察 我唐 3796 字 2020-10-30

体表面的检查,我们初步确定,死者身上的伤痕来自于四个时间段,也就是说,死者在死前,经历过四次的打斗。”

“第一类是这种印记较浅点的伤痕,主要成片状椭圆状,这些伤痕是被打后产出的淤青在开始消退时的迹象,初步判断是死者在死前一个星期经历的打斗,具体形成方式为拳头、鞋底击打所致。”

秦法医指着写白板上的照片一一讲解道:“第二类是这些比较明显、新鲜的椭圆和片状淤青,以及条状伤痕。

从伤痕形成时间判断,这些伤痕是死者在死前一天与人打斗时所产生的,具体形成方式为拳脚、条状物或棍棒所致。”

“第三类是死者眉骨处的击打上,和其他尚未发展成明显印记的伤痕,我们艰难对死者眉骨处的创口进行研究后发现,这些伤口处尚未有凝固现象。”

秦法医指着图片,一本正经道:“也就是说,这三类伤痕,来自于死者生前的最后一战,我们判断,在死者生前一个小时左右,他还在与人进行着剧烈搏斗。”

“这人生前是传奇啊,他得是有多喜欢打架啊!”李放放感慨道,转而又想起了什么:“死者是被囚禁期间遭受的这连番打击吗?”

“不是。别插话,听我讲完你再问!”

秦法医瞪了李放放一眼,继续道:“这三类伤口,通过死者拳头及手臂上的抵挡伤痕,可以看出死者在被打时是有进行反抗的。

并且我们对死者拳头上的结痂后又破裂的地方,研究之后能够确定,死者生前就是经历了三次打斗。”

“最后一类伤口,是死者后背的托擦伤,以及脚腕上情趣手铐留下的伤痕,这一类伤痕没有生活反应,判断是死者在死亡之后留下的。”

秦法医道:“背上的伤痕,以及手臂上的些许托擦上,应该是与地面摩擦所致,至于脚腕上的伤痕,应该是有人拉着手铐拖动尸体是留下的。

所以,那个情趣手铐就是有人不想触碰尸体,又为了方便拖拽尸体,故意拷上去借力用的,并不是什么情趣游戏!”

说到这个,秦法医隐隐露出怒容,显然仍在纠结皮自重诱导他难堪的那一幕,幸好皮自重此时还没回来,不过就算他在此,想来也不会在乎。

“死者没有进行过情趣游戏,但不代表拖拽死者遗体的人,不是这种行业的人呢。有这种情趣小工具,抛尸者很可能是不法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又或者经常出没于此类场所。”

邵勇开口道:“所以,死者具体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余雨回答道:“外伤性脾脏破裂,导致的腹腔出血性休克。”

“那这事就简单了,他杀。而且最后一个或一批与死者打斗的人,肯定就是凶手!”